临沂市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4-27 阅读次数:1059 |
近年来,临沂市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要求,多渠道狠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临沂市是农业大市,作物种植面积在全省比例较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十分重要。今年夏收季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秸秆切碎还田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秋收季节,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环保局转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周密部署,加强督导,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县区年度综合考核体系,逐级签订责任书,分片包干,层层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惩措施。由于我市秸秆作物面积广阔,市、县两级人力有限,禁烧工作重心下移,突出乡镇政府、村民组织的禁烧责任,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加强部门合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乡镇政府督导责任,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努力遏制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农业、环保、安监、公安、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财政、新闻等部门的职责,要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群策群力,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组织督导检查组,实行包县区责任制,加强对作物秸秆禁烧的督导检查。对秸秆焚烧易发地区、城乡结合部、机场周围及高速公路、交通干线两侧进行重点督查,严禁随意焚烧。密切关注环保部网站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加强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我市是秸秆作物种植面积大,每年都产生大量的作物秸秆。认真研究、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和玉米免耕抢茬播种技术,大力推广秸秆牲畜过腹还田技术,搞好秸秆的基料加工,大力发展以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生物质产业,推广秸秆气化等农村能源利用技术。兰山区国能临沂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年消耗农林剩余物30余万吨。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年可处理秸秆及林业废弃物约20万吨。 (四)强化宣传教育。按照“疏堵结合、教育先行”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规定、秸秆焚烧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的形式和鼓励政策等。宣传工作全覆盖,深入农户田间,通过发放宣传纸、田间安置禁烧警示牌、召集村民大会等各种方式,使广大农民认识到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自觉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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