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保局建立河流监管长效机制 |
[字号:大 中 小] 2015-04-27 阅读次数:1030 |
今年以来,为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持续改善,临沂市环保局建立起河流断面水质改善长效机制。截止目前,持续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攻坚战,全面落实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水环境质量稳中有改善,全市52个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为94%,同比提高2.5%。迎淮考核78个重点项目完成42个,完成率53.8%;8个国家考核断面21项因子评价综合达标率71.4%,达到迎淮考核要求。 一是成立中心城区水环境整治指挥部。我市分别从环保局、水利局、建设局等单位抽调部分骨干同志,组成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对辖区主要河流进行整治和监督管理,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形成全民治水大格局。 二是加强实地环境监管。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同时开展环境巡查,对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排污管网、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河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在出境河流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对出境水质实施24小时连续监控;定期对境内断面水质进行人工监测比对,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有关企业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在监督监察中,发现企业有私设暗道、偷开、超标排污的依法严格处罚,并采取关停、限产等措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同时将案件移交公安、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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