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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两型办部门决算
[字号: ] 2016-09-14    阅读次数:35557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2010年由市编办批准设立,2011年由成立之初的挂靠市发改委管理改为挂靠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12年开始作为独立的财政核算单位。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制定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年度工作任务、配套政策、系列保障措施等;组织起草有关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筛选上报和争取省、国家开展的有关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示范城市及其他“先行先试”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十五个示范区和十一个示范项目的评估论证和推进工作。

(三)负责研究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政策,并负责做好“先行先试”政策的自身备案和向上备案工作;负责调度、检查、落实市厅局(司)合作共建两型社会机制的建立工作。

(四)负责调度、督促、检查、指导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兰山区义堂镇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典型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和推介活动。

(六)组织开展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负责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和相关理论研究;负责组织专家对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咨询。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县区、市直部门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考核。

(八)负责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两型办部门决算包括: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无下属局单位预算。

纳入市两型办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207.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7.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7.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207.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7.09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36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3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18.0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7.0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07.0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07.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项)支出131.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1.8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1.9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23.3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51.8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5.2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汇总2015年度市两型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市两型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3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市两型办公务接待费用比预算减少2.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84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久,行驶公里数较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4万元。主要用于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市两型办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015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临沂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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