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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部门决算
[字号: ] 2017-09-25    阅读次数:1338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2010年由市编办批准设立,2011年由成立之初的挂靠市发改委管理改为挂靠市政府办公室管理,2012年开始作为独立的财政核算单位。其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编制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制定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年度工作任务、配套政策、系列保障措施等;组织起草有关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县区筛选上报和争取省、国家开展的有关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示范城市及其他“先行先试”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十五个示范区和十一个示范项目的评估论证和推进工作。 (三)负责研究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先行先试”政策,并负责做好“先行先试”政策的自身备案和向上备案工作;负责调度、检查、落实市厅局(司)合作共建两型社会机制的建立工作。 (四)负责调度、督促、检查、指导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安排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兰山区义堂镇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总结和典型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宣传和推介活动。 (六)组织开展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和评选活动;负责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和相关理论研究;负责组织专家对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咨询。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县区、市直部门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考核。 (八)负责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实现突破,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取得成效,生态文化得到有力传播,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深入。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无下属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和重要事项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07.50万元,支出总计207.5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207.09万元,增加0.41万元,增加0.20%,支出总计207.09万元,增加0.41万元,增加0.20%。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207.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5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20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41万元,占75.38%;项目支出51.09万元,占24.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0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7.50万元,占100.0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07.50万元,其中: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83.93万元,占88.6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57万元,占11.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7.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41万元,增加0.20%。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82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对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主要反映用于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2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反映用于业务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基本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主要反映用于结亲连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基本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反映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3.57万元,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基本持平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56.4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55.4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 退休费、 退职(役)费、 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医疗费、 助学金、 奖励金、 生产补贴、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93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专用材料费、 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物资储备、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拆迁补偿、 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产权参股、 其他资本性支出、 企业政策性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 财政贴息、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赠与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98万元(含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压缩相关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19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我单位吴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压缩相关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压缩相关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1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等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临沂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办公室运行经费支出132.84万元,比2015年增加0.92万元,增加0.70%,与上年基本持平(若变化较大说明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2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2.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89.7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3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原文/attached/file/20170927/20170927091745_665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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