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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开展空气质量改善百日集中行动
[字号: ] 2013-09-04    阅读次数:1334
    从有关部门获悉,兰山区改善空气质量百日集中行动已全面展开。对于市民关注的拆迁工地扬尘防治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拆迁工地洒水、覆盖、冲洗、密闭等防尘措施不达标,将禁止实施拆迁作业。另外,今年10月底前,中心城区还将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禁止黄标车和无标车行驶。
    据了解,为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城区的空气质量,兰山区在此次集中行动中列出十大工作任务,分别是:重点区域产业调整、落后产能淘汰、重点企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渣土运输扬尘防治、拆迁工地扬尘防治、城区道路保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城区煤场扬尘治理。
在十大工作任务中,有4项涉及建筑领域,其中,拆迁工地的扬尘防治要求是严格执行和落实围挡、洒水、覆盖、冲洗、密闭等规定,不达标的拆迁工地一律禁止实施拆迁作业。
建筑工地的防治内容是实现“ 6个100%”,即8月底以前,建成区内所有工地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要达百分之百,防尘措施全部达标。
    此次活动也加大了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今年兰山区城市建成区外环线(禁燃区)内,将禁止新批、新建燃煤锅炉。现有6吨/时(含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改为清洁能源锅炉,宾馆、洗浴中心、医院等单位要于10月底前完成改建,其他单位于11月底前完成。6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在11月底前完成脱硫除尘设施配套建设,逾期完不成的全部拆除。
城区道路的扬尘防治则主要针对主干道和扬尘突出路段,这些路段将加大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频次。同时,今后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修缮也一律禁止采用鼓风方式施工作业。
另外,兰山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严把车辆注册和年检关,做到环保检测与安检同步。对达不到机动车尾气控制标准或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年检手续。今年10月底前,中心城区还将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域,禁止黄标车(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无标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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